第173章 追责!一箭双鵰的反击(1 / 2)

标题就叫《客观评价,理性分析,有一说一,精神病保护法并非毫无可取之处!》

必要性和适用性?

这.

「可,之前不是...」

吴姐迟疑起来,竹君报社之前报导过,精神病的整体危害与社会广泛用来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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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样报导..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今时不同往日知不知道!?」

主编却满是不在意的开口。

张苗苗也疑惑起来。

「可...原告那边呢?刘国富也是精神病,咱们这样报导,那边会怎么想?」

他们之前声讨过刘国富。

刘国富有精神病,报社在声讨。

轮到张月有病,报社突然有一说一,客观评价起来,很难想像,社会居民. ..尤其是刘国富那边,看到报导后究竞会有什么反应. ...

「害,你管他呢!」

主编却满不在意的摆摆手。

「他们有意见和咱们有什么关系?」

「不行让他们找政法委改法规去,我们只是将法例的设置前置说出来罢了。」

吴姐和张苗苗醍醐灌顶。

是啊,他们只是客观评价,将设立这条法例的根本说出来而已。

原告那边再有意见,又和自己没关系!

两人看着主编,肃然起敬。

难怪呢. ..

难怪人家是主编,自己只是个记者呢!

主编摆摆手,「快点吧,一个小时后交稿,明天早报,我们必须将这篇文章刊登出去!」

与此同时。

医院内。

「哒哒哒」

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在走廊内响彻,三道身影急速穿梭。

道路上。

几个护士扭头看去,明显是对对方的脸色有些不满,但一看到三人要去的病房,这点不满又消失了。而对方停留的病房....

赫然是重症监护室,ICU病房门口!

「哒!」

徐德停下脚步,他本想直接推门而入,但最终还是控制住情绪,转而深吸一口气,平复了情绪。旋即。

这才擡起手,指骨在门上敲击。

「砰砰砰!」

清脆的声音落下。

不多时..

「吱~」

门开了,杨兵杨律师的脸,顺着门缝出现在三人面前。

对方的五官看起来有些乏力,明显是这段时间的照顾,让他心神俱疲,但不同的是..……对方那双眼,此时却闪亮无比,看起来很是激动。

「徐律!」

杨兵低声,压住激动,旋即没有犹豫,立马侧开身子。

而随着他将门打开走到一侧,身后遮挡的人,此时也出现在面前,徐德迎面对上一双闪亮亮的眸子,赫然是. .…

床上的张二。

或者说,是绿森市案件受害者张星!

对方此时与以往躺在床上昏迷不同,此时睁着眼,看到来人后,还眨了眨眼。

虽然脸色有些苍白,却眼是睁着的!

张二倚靠在床头上,嘴唇蠕动,想了想,最终吐出两个字。

「老大。」

徐德内心一动。

「你.」

他下意识要说什么,但意识到自己声音有些大。

旋即又压制住内心的情绪,低声说道:

「你..你怎么样了?」

张二闻言,张了张自己的手,迟疑道:

「我感觉没什么力气。」

「而且. ..而且好像睡了很久,脑袋有些胀。」

睡觉睡久了,不一定会精神饱满。

你也可能会浑身疲惫,甚至是大脑胀痛,对方睡了三个多月,自然会难受。

但. ..

「好好好,有知觉就好,有知觉就好。」

徐德松了口气,算是放松下来。

大脑受到重创最怕什么?

不怕醒不过来,毕竟多数患者,醒来的概率很大。

怕的是.有后遗症!

比如说神经受损,偏瘫,又或是无法正常移动,这些才是要害怕的。

张二现在感觉浑身乏力,却没说什么控制不住.这算是个好消息。

神经没有受到影响,近乎没有后遗症!

至于乏力. ..这倒正常,肌肉萎缩。

尽管他们会给做拉伸,但没用,肌肉不是靠外人拉伸就能避免萎缩的,若是可以的话,第一个爆火的便是减肥界,躺着就让别人把热量消耗了。

「老大,这里是哪?」

张二狐疑的询问,她看了看杨兵,缩了缩脑袋,又看了看窗外陌生的高楼大厦,还是缩了缩脑袋。「这里是四川成都,全国排名第二的华西医院。」

杨兵开口道,着重强调了一下医院。

说着,他有些感慨。

感慨徐德对案件确实是尽力而为,不止照顾不省心的张大,还得处理张二的伤情。

虽说,民政局那边会给孩子兜底。

但. . ...民政局也只是兜底而已。

日常的照顾,治疗,喂食,卫生处理,这些可都是徐德和林月负责。

这可不是律师的职责,甚至...从司法上,张二的案子还不属于对方,摆明了无偿劳动。「医院..」

张二嘀咕了一点,旋即怯生生的看向徐德,扯了扯嘴角,露出个尴尬的笑容。

「我...我感觉我病好了。」

「好好住着,钱的事不用你操心。」

徐德一眼看穿对方的小心思。

张大不省心。

亲姐妹张二也不会让人省心的。

「哦。」张二点点头。

她沉默片刻,又小心翼翼道:

「要付多少钱?」

见此一幕,一侧的林月对这个财迷多少有点无奈,开口掰扯道:

「民政局垫付大部分....」

张二清楚的捕捉到一点,虽然她刚醒来,但脑袋明显还是足够聪明的。

「那小部分呢?」

「小部分就没多少钱了。」林月摇摇头,有点无奈。

说实话,张大张二的案子是比较特殊的。

特殊点在哪?

对方. ..监护人存在有和没有之间!

你说两人没有监护人吧,但法律上又有,监护人是二人的亲姑姑,父母死亡后,由姑姑代为监护人。但你说有吧. ..

对方卷款离开,去了国外,十几年没有一句话传过来,处于失联状态。

可问题也来了。

民政局,管的是流浪儿,孤儿!

从法律上,程序中显示对方有监护人,那他们就不能越权管理。

这也是为什么,绿森市民政局只是时不时地给点米面油,临时救助,但没办法给两人更好的处理办法的原因。

听着很不可置信,但程序就是这样。

民政局的官方人员,碰到这种事也很难处理,他们压根就没办法当长期监护人救助对方!

哪怕两人已经开始流浪。

但程序上,他们就是没办法管,只能时不时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