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不愧是主编;醒来(1 / 2)

一起案件,辩护方该如何胜诉?

理论上,就是将法例叠在一起,旋即护在委托人身上。

你叠的越多,那这套护盾也就越强,你叠的越少,就越容易被对方律师抓住破绽,随后对你委托人发起攻击。

特殊因素是叠的法例,精神病也是。

但,对比故意杀人未遂.总归还是有点缺陷的。

「你还要叠什么...」

林月幽幽开口,她脸上此时摆了些许委屈,回头,看着身后的徐德,语气幽怨。

「现在已经算是占据优势了..」

目前而言。

他们确实是已经占据了优势。

缜密的辩护逻辑链,互相之间都有佐证,压根不是普通律师能撼动的。

尽管这个律师是海城来的也没用!

一般的逻辑链,你单针对其中一个漏洞,基本能将整个逻辑链都打掉。

但这起案件不同。

你必须完整反驳掉每一处,这近乎不可能,哪怕对方真有这个能力呢也做不到。

为什么?

还是那句话。

对方但凡想对逻辑链下手. ....

刘国富要么违规离开医疗期;要么故意犯罪。

二选一吧。

没了逻辑链,徐德还可以用精神病给张大辩护,对方若是二选一,那可就将自己的委托人送进去了..

可,话又说回来了,他们确实是优势方,只是....

「但不是绝对优势!」

徐德摇摇头。

「目前来看...案件风险很大,张大依旧大概率要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林月顿了顿,收敛神情,疑惑道:

「为什么?是因为犯病期间的原因?」

「没错。」

徐德点点头。

跟着自己这么长的时间,对方也算是开智了,短时间锁定漏洞。

「首先,案发期间处于凌晨三点至七点,病房内未开灯,监控摄像头只能捕捉到模糊的影子。」「看不到有关张大的神情,无法清楚证明,作案期间,对方处于发病状态。」

「如此..」

「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 ..司法会偏向保守方向审理。」

「也就是,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有关精神病的法例中,存在三小款。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2,完全负责。

这是大多人针对精神病的两种印象,但实际上,还存在第三款,也就是. .. …

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如果是故意伤害,最高判个六七年的责任,承担部分倒是无所谓,可能缓刑就出来了。

但. .

对方是故意杀人未遂,部分责任,也得五年起步,甚至可能判十年,随后减刑,五六年出来!总得来说. ...

「目前单靠着精神病法例. ..叠的还是不够多。」

「我们缺一个,让司法从保守状态,转为偏袒状态的法例。」

徐德深深叹了口气。

闻言。

身侧的两个律师齐齐沉默下去。

未经证实的信息,司法确实是偏保守,法院不会认为案发期间犯病,也不会认为案发期间没犯病。而是处于一种叠加态,取中间值。

「好了,不用担心。」

「最起码,短期内我们是处于优势方。」

徐德忽的开口,脸上流露出笑意。

他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将二人拍回神。

「走吧,再不走,等会我们可就不好走了。」

说着,他擡头稍稍颔首示意。

见此,二人顺着对方视线扭头看去。

恰好,见到听审席上,那一张表露出匪夷所思的脸,有人好像是看到了什么令人震惊的东西,此时视线中满是不可置信,投向被告席这边。

注意到这。

两人当即内心一跳,尤其是林月。

她边收拾东西,便边焦急的嘀咕着。

「你刚才跑到我身后是什么意思?」

她可还记得,庭审后,范贺还没走的时候,徐德悄悄后退一步,坐在她身后的画面. .……记仇!

「别在意这种小事,我是想保护你来着。」

徐德将桌上一堆材料整理完毕,接着塞进钱吴的公文包里。

三人整理完,就起身向着外面走去。

「保护,有这么保护的吗?我在你身前你怎么保护我!?」林月嘀咕着。

有时候。

林月真想化身成「九天玉面雷元普化众生伏魔万寿真君』,召来一道雷,劈的对方跳霹雳舞。不过眼下她倒也没时间考虑这些了。

随着三人来到通往走廊的正门,将门缓缓一拉,下一秒..

「吱~」

正门开启,一缕门缝出现,而随着门缝敞开. . ..

下一秒。

铺天盖地闪光灯,伴随着嘈杂的声音,在面前丶耳旁响彻!!

「徐律师,徐律师请问您对精神病持有什么看法!?」

「此案被告人真的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吗!?案件不是故意杀人?而是犯病!?」

「有关《刑法》第18条,精神病犯病期,控制不住自身行为导致不负刑事责任款项您怎么看?」「被告方,针对本起案件. 您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一道道人影将门口堵的水泄不通。

无数早早埋伏好的记者和摄影师,看到来人后,将麦克风与摄像头齐齐对准他。

那些嘈杂的问题,汇聚在一起,震的三人耳膜开始颤起。

说实话。

一般情况下,能来汇报刑事案件的记者,都属于资深媒体人,算是高素质人群。

但眼下这起案件. ..

就庭审现场所发生的那些,属实是令人大开眼界丶错愕无比!

没错。

就是错愕。

这起案件的舆论风向,很偏袒被告方,算是一种社会舆论优势。

这种舆论有用吗?

用处很大!

比如,会让一起简单的案子,反覆审理,法院顾忌舆论而仔细审理,同时稍稍偏袒一些。

比方说后世的一些引起舆论,但本身并不算严重的强奸案丶彩礼案。

动辄就是几年的审理时间!

按正常情况下,都够宣判几十次了,哪还用得着这么久。

所以,刘国富张大这起案件,理论上也是如此才对。

徐德应该利用舆论优势,逼迫法院不敢采信刘国富存在精神病,从而实现绿森市+成都丶既追责,又能辩护。

但. ..

什么叫,在舆论倒逼的情况下,你悄悄的加入对手的阵营!?

记者张苗苗,此时终于忍不住了。

她举起麦克风,塞到刚打开门的徐德嘴边,开口道:

「徐律师,请间... .」

「您是怎么看待精神病这一法例的!?」

人群中。

徐德听到问题,稍稍思索后,旋即满脸认真的看着对方,开口道:

「我方认为,精神病在社会中,属于弱势群体。」

「多数精神病并不具备攻击能力,反倒是极容易被欺负. . .」

精神病涵盖了很多。

你不能因为一个杀人的精神病,而否定整个精神病群体。

多数精神病,如傻子,疯子这类,本身并不具备攻击能力,但却经常被欺负. ..那么,依照正常逻辑来讲,他们属不属于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