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故意!!!
「综上所述。」
「无论是行为,还是矛盾与动机,证据链都足以证明,被告人张月,存在主观杀人意念。」检察官王安,开口如实说道。
他的逻辑很锐利。
就像是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将这起案件最核心,最难以评审的地方说出。
整个第一法庭,足以容纳近千人的地方。
在这话落下后,陷入沉默。
是的。
追杀,就是案件最核心的因素!
如果没有后续那14刀..检察官绝不会指控对方「故意杀人未遂』!
哪怕张国富因为前三刀死了,他们也不会提起故意杀人。
最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在只有故意伤害的指控下,徐德若是能咬死嘴不松口,说不定真就正当防卫,无罪释放了。甚至..…
哪怕不死咬防卫。
只是简单的博取同情,说事出有因,情节特殊,那么,在舆论的加持下,法院可能就半推半就的判个五六年,甚至是缓刑也有可能!!
可偏偏的。
张大补了14刀!
一共17刀,这法院和检察院就不能无视了,一旦判决出现差错,后续会有无数人进行模仿!不过..
但. ..
「异议!」
「我方不认可公诉方所说的依据!」
被告席上。
徐德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开口驳回。
他伸出手,将一张列印出的材料举起,上面赫然是有关强奸与无限防卫权的应用。
「依据《刑法》第20条第3款(无限防卫权)」
「原文为:【对正在进行行凶丶杀人丶抢劫丶强奸丶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说着。
不等对方开口,徐德便继续道:
「公诉方,上述将一整个防卫行为拆成了3刀与14刀。」
「但实际情况. ..从来都只有17刀!」
他说的话有些绕。
但总结便是,这是一个持续性的防御动作,期间没有中断,没有停顿,只是单纯的在感受到危险后,抽出刀子向前捅刺17刀。
并非是三刀能解决掉战斗,观察后又补了14刀。
总的来说. ...
「这17刀不分性质,也不分先后!」
「有的,只是在感受到威胁后,下意识进行的防卫!」
说着。
徐德顿了顿,话锋一转,又忽的将语气放松,缓缓道:
「被告人处于强奸的恐惧下,思维与精神和行为无法我们不能以苛刻条件要求她。」
「如果真是奔着杀人而去....」
「那么,这17刀出现的位置并非是腹部与大腿,而是脖颈!」
如果是奔着故意杀人而去。
那别说17刀了。
3刀捅进喉咙,足够将刘国富弄死了!
所以..
「刘国富身上所受之伤不规则,无逻辑,无刻意奔着致命点而去。」
「很明显。」
「这是一个处于惊恐之下的女性,所做出的自我防卫行为!」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被告人张月.. . .」
徐德的语气中带有一丝丝的坚定与不可否认,开口吐出。
「绝非故意杀人!」
话落过后。
现场顿时为之一滞,旋即众人稍稍明悟。
尤其是听审席,大多人明显是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刹那间。
一阵窃窃私语再次响起。
「对了,无限自卫权...设立的初衷便是,遭遇到紧急情况时,会导致当事人的思维混乱,焦急.. .」「如果这是个连续性动作,期间并无中断的话..那好像确实还在「自卫』的界限内。」
「自卫?真是自卫?」
听审席中。
众人此时只觉得逻辑化成拳头,在不断殴打自己的大脑。
客观来说,他们觉得检察官说的有道理,张大确实是存在杀人的主观态度,他们的舆论主要围绕于刘国富,甚至外界的报纸都没说对方没主观杀人意念。
但. ..
按照徐德的角度来讲,好像又是防卫。
就如同李家村;案,被告人王强从车上到撤下,是一个连续性防卫动作!
甚至..
除此外。
「无限自卫权』的设立初衷,也有遭遇紧急的事情思考不过来,导致自身意外犯下很大的后果。区别在哪?
十八中;案,也就是徐德所经手的上一起刑事案件。
案件中,受害者是个学生,遭遇欺凌,假设对方在被欺凌时反抗杀人,百分百的防卫过当。为什么?
因为「校园欺凌』这件事,是一个很长,很缓的事情,它会给你极长的思索时间。
反倒是突发事件。
如抢劫丶强奸丶突兀的行凶,这些,时间短,给人的思索时间也短。
身体会下意识的进行防卫,而没有思索的情况下,防卫的力度自然也取决于你的「潜意识』!强奸便是如此。
在遭遇强奸时,身体会下意识的尽最大可能进行反抗,这点优先级高于大脑的思索。
期间若是将人杀害,那依旧符合防卫的界限,属于正当防卫。
但. ..
不能停。
是的。
你不能停下来思索,一旦思索,回过神来,且对方没有继续侵害,这时危机就已经解除,你必须停手。这也是为什么。
徐德声称,17刀是一个连续性应对突发侵害的整体,而不是砍完3刀后,又补了14刀。前者合法,后者违法!
只是..
「反对!」
「被告方所说的话完全是断章取义!」
就在现场沉浸下去之际。
恍惚间。
公诉席,代理人席位,忽的传来一阵声音。
只见,一直没开口,坐在席位上的范贺,此时好似捕捉到机会,他化成一只阴翳的毒蛇,一口... ..向徐德扑去!
「案件解析不该如此,就本案而言,我方委托人. ..」
「从未强奸过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