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无限自卫权(2 / 2)

说实话。

有些人可能想过一些较为天真的想法。

什么想法?

你和一个人有仇,然后故意杀死了他,但死咬不承认。

就是,警方无论怎么跟你说,你都不承认杀人,更不承认故意杀人。

你觉得,是否为故意杀人都是那帮蠢蛋犯罪人员,自己坦白才被判上的。

你觉得,这种判定主观的东西,也只有自己坦白,才会被指控。

那么,只要自己不开口,死不承认,不就没有「故意』了!?

没用。

实际上这点..很没用。

检方和法律,判断一起案件是否为故意犯罪,确实是与被告的口供有关,但不是完全有关!除此外还有什么?

「主观故意链!』

首先,看你是否和对方有矛盾,是否存在杀人动机,是否有提前预谋的杀人手段。

以及,你实施这个手段后...是否是故意让其死亡!

「首先,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张月的矛盾与动. . . .」

公诉席上,传来一道声音。

检察官王安,此时接替邓世杰,缓缓开口,他顿了顿,旋即话锋一转:

「双方的矛盾,是发生在一千七百余公里外的青梧省绿森市。」

「被害者刘国富,在2002年,12月30日,除夕节的前一晚,曾在绿森市犯下过一起强奸未遂;案。」「案件中,刘国富声称自己犯了精神病,控制不住自己,导致针对刘某与张某展开强奸。」「案件结果是强奸未遂。」

「但双方的矛盾却在案发地点激化,刘国富将其中一名受害者进行攻击,案件受害者. ..」「至4月1日的今天,还未醒来!」

「后续,在刘国富的口供中,他却声称犯病,企图避开法律责任,甚至是篡改案件起始。」「而其中,受害者张某. . .」

说着。

王安顿了顿,他的语气低了几个度。

他明显是承担着极强的心理压力,此时沉声道:

「正是被告人张月的妹妹!」

「综上所述 ....」

矛盾+动机,已经完全形成,后续存在侵害意图+故意伤害+险些致死. . .….

甚至说,并非险些致死,而是换个人百分百会死!

刘国富还活着不是张月下手有多轻。

纯粹是三个顶尖医疗团队,数个专家教授轮班倒,愣是将半只脚踏入奈何桥的刘国富给拉了回来。是医术高超,并非张大收手!

至此。

客观证据链已经形成,完全能确定其主观态度。

「同时,联合案件客观证据。」

「本案被告人...存在意图明确丶行为果断的「故意伤害』行径!」

「根据刘国富的伤情鉴定,被告人张月. ..明确存在「故意杀人未遂』!」

检察官王安缓缓开口。

他的话逻辑分明,有理有据。

无论是引经据典,还是有关案件的客观分析,逻辑都十分缜密,自圆其说。

哪怕是场下完全不知道绿森市一案的人,听到这简短的话,也能理解这半年来究竟发生了什么。所以..

听审席。

「动机和矛盾都有了,还有实质性的伤害行为,以及后续过当的17刀.. . .」

记者张苗苗脸上流露出迟疑之色。

如果这样来看的话..

张月确实是奔着杀人去的,纯粹的故意杀人未遂。

不只是他。

听审席。

数百人此时齐齐安静下来,他们屏住呼吸,表情严肃,双眸凝起,将视线投入到审判区,静静观看。「我方表述完毕。」

公诉席,检察官王安落座。

见此一幕。

被告席上,三人此时眉头微皱。

身穿西装的钱昊此时感到些许不安。

「这人的逻辑有点强了...能在寥寥数句话中,清楚描述出主张+佐证,甚至还顺带提了一嘴证据.. ..检察官不是好对付的。

一旦对方的实力达到市中检,那. ..随便抽出个检察官放到社会,最低都是金牌律师起步!更别提成都了,尽管眼下没有后世发达,但人员配置丶能力,却是丝毫不低。

「有点东西。」

徐德内心也是稍稍思索。

但下一刻,他脑子里瞬间有了驳回的话语。

审判。

三个法官小声交流着。

「绿森市那起案件还未宣判,刘国富还没被认定为强奸时存在个人意识,这.. . 」

「怎么判定?」

三人彼此间交流着。

首先,张大确实是给出了一只录音笔。

录音笔里存着可以给刘富强定下,对方并非发病才强奸的证据。

可问题也来了。

证据是要用的!

只有用了,才能定为裁决,才是「铁证』!

你不用,那对方的身份就依旧保持着精神病犯病。

让本案的审判长孟俊峰下定论?不,先不说自己没权限,单单是案子..绿森市案子可还没开庭!没开庭,没宣判,那短期内,依旧要以「精神病』的态度对待刘国富。

若是如此的话,对被告方便是个劣势,算是能佐证「张大』故意杀人的态度。

正是因为对方是精神病,所以她才要动「私刑』!

「先继续审吧。」

良久。

审判长孟俊峰,扭头看向被告方,思索片刻后,沉声询问道:

「被告方,你方是否有话要说?」

近乎是在这句话落下的刹那。

被告席,立马传来一道声音。

「异议!」

「审判长,我方有明确的异议要提出!」

只见被告席处。

徐德忽的开口,接着不等孟俊峰开口询问,对方便立马开口道:

「依据《最高法刑诉法解释》第104条。」

「原文:「证据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共同指向同一待证事实,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举例。

证据需要严密的联系才行。

比如:有矛盾,但行为是推操导致对方死亡丶不是捅要害,所以便不属故意杀人。

如此,便形成了,有矛盾,有动机,导致人死亡,却不属故意杀人的情况!

套入到本案,那便是...….

「双方确实存在矛盾。」

「但矛盾≠杀人故意!」

「真要论,你方所言,绿森市出现的矛盾,是导致张大找上刘国富的原因。」

「而不是杀人的客观证据链!!!」